隔日,元淮川入圣堂书院的事就定了下来,元锦瑟十分高兴,便带着元淮川出门置办一些要用的东西,顺便挑一件礼物给季言卿,作为他帮助元淮川的谢礼。
走进一家文墨铺子,元锦瑟挑选着,瞧着货架上的一支狼毫笔来了兴致。
“长姐喜欢这个?”元淮川见她一直盯着那支笔,开口询问。
元锦瑟点点头,一个小厮走过来笑着说:“姑娘好眼力,这可是昨个儿新到的银毫笔,京州里可就只有五支。”
说着,特意将笔拿出来递给元锦瑟。元锦瑟拿着笔,不仅笔尖十分精细,连笔杆的用料也十分讲究,拿在手里很有质感。
“这个多少银子?”
小厮一听笑得合不拢嘴,“不多,三十五两。”
元锦瑟一听,赶紧将笔放下,三十五两银子,自己出门总共都没带那么多呢。
元锦瑟恋恋不舍的看着那支笔,正打算离开时,只见元淮川掏出银子放在桌上,“去包起来。”
小厮赶紧拿起银子,狗腿似的去把笔包好,又将找零的银子递给元淮川。
“走吧。”元淮川拉着元锦瑟出了门。
元锦瑟看着手里的盒子,又忍不住向后扫了一眼,奇怪的问道:“弟弟,你哪来的这么多钱?出手如此阔绰。”
元淮川无奈笑道:“自然是自个儿赚的,怎么说我现在也是五家铺子的老板了,这点儿钱对我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元锦瑟不悦,一巴掌拍在他的后背,“那你来京州的时候还穿得如此寒酸,惹地我和外祖母心疼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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