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夺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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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身体,早就和一般人分成了两样,在黑夜之中,陈歌甚至能看的更加清楚,这绝对不是空话,怪谈对宿主的改造是完美的。

他完美到哪种程度?哪怕是一个失去了四肢的残疾人,在被怪谈附体之后,他也能成为一个身体健全的正常人,并且还能掌握超乎常人的能力。

何乐而不为,于人而言,还是以怪谈来看,人与怪谈的融合实际上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但最终获得胜利的,一定是怪谈,走出基地,运行着传承得到的轻功,陈歌的身形十分飘逸,这是一部名叫阿房宫的身法秘籍。

是李白于一深山历练之际所捡到的一门绝世身法,正所谓,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李白的身法完全不落于他的剑法。

这里是英雄峡谷,走出基地,熟悉的建筑物让他看着十分眼熟,这里不就是英雄峡谷吗,陈歌左手一挑,他是左手持剑,黑剑被他提在胸前。

这个姿势在剑诀里有这么一个说法,防刀防枪防大棍,挡箭挡雨,挡风霜,这是一个防御的剑技。

峡谷的天空之中,乌云布满,滚烫的雷电在云朵中不断露首,像是在揭示着什么。

浩荡的黑色气息弥漫在其中,不详笼罩着峡谷,它就像一只双眼,神经质的观察着这里的每一个角药。

找到你了,

大司马猛然看向了陈歌所处的方向,那里是野区的红bafu草从,那人就躲在那里,残忍的咧开黑黄掺杂的牙齿。

大司马的瞳孔闪过一缕冷茫,苍白的嘴唇上下碰撞了两下,他动了起来,双腿之间流连着黑色的虚线,他的速度很快。

疾跑。

大司马的速度很快,四肢着地,如同一只着了魔的野兽,势要撕裂眼前的所有猎物,此时此刻,陈歌便是他的猎物。

大司马早己失去正常人应该存有的怜悯之心,为了回到王者的宝座,他付出了太多,没有人比他再热爱这个游戏了。

这群该死网络喷子,如果没有他们,我又何必变到如今这个地步,再有几句,再杀几个人,我就能凑齐三十万九千九个人头,没有人可以阻挡我。

这个世界有恶魔,也有侠士,如果说大司马狰狞的样子像极了恶魔,那陈歌就是那人间的侠

客,仗剑行天涯,斩妖邪度恶心。

刀剑在身,侠客无所畏惧。

与大司马相遇在中路,两人的对视带着火花,持着大剑大司马身披铠甲,德玛西亚的正义之剑,被他拿着,如同一柄饭勺。

“德玛西亚。”

大司马腾空而起,凶狠的目光极为凶恶,黑气荡漾,援援不觉,但并不是大司马所发出。

源头乃是陈歌。

剑,斩万敌。

万人阻拦,我自一剑破之。

黑芒闪烁,陈歌的目光凛冽了起来,消失了人间数百年的剑道,从回人间。

“我有一剑尔可敢接。”

京剧掐起,陈歌的嘴里念出一行诗句。

“剑乃人器,当斩人敌。”

脚步迈出,七星阵法闪耀在陈歌脚下,悠悠然,躲过大司马的攻击,他缓缓念出下一句。

“一剑走自五庭间,千神万芒耀人间。”

“地狱三千丈,岂敢入红尘。”

黑芒斩破了天空,峡谷化为灰烬,碎片自上方划落,砸向四周,陈歌回到了现实。

自电脑桌上爬起,直播间大乱了起来。

刚才发生了什么?

大司马被一剑斩了?

我去?

老马刚才那表情真狰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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