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珀伽索斯(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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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决定去城镇里碰碰运气,而且,我也需要可靠的信息来源渠道。我回想学院化妆课教的内容和手法,把两侧的下颌骨抹得漆黑——这让我的脸看上去比原来的小上几分。

我又用同样的手法把额头变矮了一点,让自己看上去尽量和通缉令中的不一样,至于那头红发,我没能处理掉——我手头没有染剂,把它用泥巴涂黑显得太过刻意。希望不会有人仅仅因为我的一头红发就跑去告密。

我整了整身上的服饰,露出贵族子弟第一次长途跋涉时的好奇兼高傲的神色,在帝国的官道上慢慢地走着,等待着合适的目标出现。

我走的是南北朝向的官道,时不时有华贵的马车或是蒸汽机车从我身边飞驰而过,但他们都不是我的目标,我依旧不紧不慢地往前走着,直到一辆稍显破旧,载满货物的马车从我身边经过。

“嘿!你个傻大个!停车!”我奋力地挥手,叫停了在赶车的魁梧车夫,他看上去最多比我大三四岁。

我趾高气昂地走到他面前,“本少爷,”我用稍显嫌弃的目光打量了一下他们的车子,“勉为其难地借用一下你们的车子,把我带到北边的第一个城镇就行,得要城镇,不是村庄,懂吗?”

那大个车夫看着我,表情像是疑惑,又带着点生气。他旁边像是他父亲的人急忙跳下马车,朝我鞠了一躬,“非常荣幸,这位少爷。”

他小心翼翼地看了我一眼,“若是阁下不嫌弃的话,”他拍打拍打袖子,指了指马车的车厢,“就请坐这里吧。”

我心里乐开了花,但还是故作恼怒地哼了一声,“你让我在那堆脏兮兮的货物里打滚吗?”

他用袖子擦了擦头上的汗,腰快弓成了虾米,“是,是,”他连声致歉,“是我怠慢了阁下,非常抱歉,鲍威尔!”他转头叫起自己的儿子,“快点趴到后面去。”

鲍威尔不情愿地松开缰绳,翻到后面的车厢里,抱着一个包裹坐在角落里。

“我叫列夫,”列夫拿起缰绳,“阁下是?”

我心底为我的行为感到抱歉,但还是用余光不屑地瞥了他一眼,“威廉·泰尔,”我又立刻补充了一句:“你可能没听说过,我不怪你。”

列夫讪讪地点了点头,没再说话。

马车在官道上奔驰了将近半个小时,把我带到离帝都一百里远的小镇伯明顿。

这是座不大的镇子,我猜镇上的人大多以农业或是简单的商业为生,我的红头发还是给我带来了一点麻烦,我走在街上时能感觉到不少人都在看着我。

我选择瞪回去——对一名贵族来说,被别人盯着看是很难受的。对威廉泰尔来说也不例外。

我推开旅店的门,一位吟游诗人正在炉火边唱着某种叙事歌谣,我感到一阵亲切——我多久没听到这样的歌谣了?

于是我驻足倾听,却听到了我意料之外的信息:

“那红发少年全身燃起火焰,他双眼化为竖瞳,看着对面的皮奇·斯凯姆,”他用半读半唱的语句讲着故事,时不时拨动一下鲁特琴,“听吧!那少年开口,声音恼怒异常:‘汝辈皮奇,竟能识我真身?且要小心,吾之气息将随烈焰从天而降。’”

他用词哥特语和通用语夹杂,继续唱着:“那少年飞上半空,蓦地再度开口;‘好教汝辈知晓,吾乃红龙萨伦是也!’少年语毕,仰头咆哮,天地间充斥着如同雷鸣的龙吼,那少年在这吼声中摇身一变,一头遮天蔽日的红龙飞上高空。”

“那红龙萨伦飞上天际,他稍稍呼吸,一道磅礴的烈焰吐息就从天边袭来,在那夺目燎人的烈焰洪流中,依稀可见一丝紫光,那是法师皮奇,他……”

我摇摇头,没有继续听下去的欲望。事实证明谣言比我预料的还要传的快——就连这里的人都开始谈那件事了,他们还叫我“红龙”萨伦!而且在故事是反派,我可不是什么龙,这也不是什么好消息——这很大程度上表明普通民众都认为我有罪,所以这儿的吟游诗人才会讲我是恶人的故事。

“是你!”一声怒喝打断了吟游诗人的讲述,大厅里的所有人都看了过来,那是一名中年男子,他正指着我,“你是“红龙”萨伦,我不会认错那张脸的!”

我心里暗叫糟糕,但还是试图混淆过去,“你弄错了,蠢猪!”我装出一副贵族被冒犯的样子,“我是威廉·泰尔,不是什么“红龙”萨伦!”

“你扮起贵族了?啧啧啧,不得不说还挺像的,但我几年前在盗贼公会见过你,我不会认错的。”那男子嘲讽似的对我摇了摇头。

我打算后退,但大厅里的其他人都围了过来,“你真是‘红龙’萨伦?”那吟游诗人先是怀疑地上下打量了我几眼,然后猛然露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

我心底发冷,我太熟悉那个表情了,那是你在街上遇到脸熟的人,一点点把对方认出来后会露出的表情。他在哪看过我,这个问题不用想都能得到答案。

越来越多的人露出那种表情,他们把我团团围住,“他就是萨伦!”我听到人群中一个女人喊。

“被让他跑了,”我昔日盗贼公会外围的同僚高喊,他往旅店外走去,“我去叫镇上的民兵。”

“让开,”我苦恼地摇摇头,“我不想伤害你们,但如果我走投无路,我发誓我会做出不好的事情来,所以趁还有机会,请让开。”

“让你再去其他地方作恶吗?你这恶龙!”吟游诗人第一个顶了上来,他抽出腰间的匕首,“你今天哪儿都别想去!”

我叹了口气,我不喜欢随意伤害别人或是杀人,但我实在别无选择。

“Auir。”我低声呼唤火焰,某种意义上来说更像叹息。像往常一下,火焰瞬间就回应了我,我能感觉到充沛的火元素在我身边环绕。

我没使用任何符文术,粗暴地用精神力把火焰旋绕在身体周围,然后朝外走去。

但人们总是愚昧的,如果你是他们认为的恶棍,那么那愚昧加倍,如果你头上恰好还有不菲的赏金,那就再加一倍。

于是第一个被贪婪和正义冲昏头脑的蠢货出现了,那名吟游诗人举起匕首朝我刺来,下一秒环绕着我的火焰就缠上了他,他瞬间变成了一个明亮的人形火炬,令人毛骨悚然的惨叫声在夜空中回荡。

眼前的惨状令其他人稍微清醒了一点,但我还是低估了那一千枚金普洱的作用。

“一起上,杀死这条恶龙!”我听到一个人高喊。

一群人前仆后继地朝我冲了过来,老天在上,他们甚至没有一把像样的武器,我甚至看到那个女人举着发髻朝我刺来。

这和自杀没什么区别,我慢慢地走出旅店,身后是一大堆还在燃烧或是已经烧成灰烬的人体。

街道上空空荡荡,一片寂静,看上去镇子里的民兵还没来,我的心情稍微好了一些,但下一秒我的肩膀上就爆出一大团血花。

我的肩膀传来一阵钻心的疼痛,我知道那是什么,帝国的步枪。

帝国的正规士兵已经到了,我还是太过于轻敌。

不对,不是已经到了,是一直都在。

想明白之后,我立刻展开一面火焰护盾,下一秒护盾上就溅起五处涟漪——这代表至少有五枚子弹在刚刚那个瞬间射向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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