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里难得一个的好天气, 窗外的云朵洁白柔软,漂浮的缓慢。
酒店十八层的高度, 落地玻璃洁净明亮,天空似乎触手可及。金色的阳光洒满整个房间, 家具的颜色也鲜亮起来,光束里能隐约看到飞舞的细小尘埃。
安乐托着下巴的手移向酸涩的眼睛,揉了揉。秦凌云在套房外间打电话,听得到隐隐约约的争执声,难得这个斯文儒雅的男人,会和人争吵,安乐联想到他脸红脖子粗的模样, 咧嘴偷偷笑了起来。
她这几天都跟着秦凌云学习, 他身上并没有严厉的样子,却让人不敢怠慢,学的东西五花八门,礼仪、音乐绘画艺术鉴赏、英语口语、西方史……看起来毫无关联性, 安乐即使聪明也颇感吃力。
她脱离受教育的环境实在太久, 脑力劳动对她这类经常从事体力劳动的人,消耗的能量反而更为巨大。好不容易得了这样一个空隙,她站起身来,转了转有些僵硬的脖子,伸下懒腰——这类的举动,被纠正几次,是绝对不允许出现的, 但是没人的时候,谁能管她呢!
迎着阳光站在落地窗前,安乐放松地遥遥远眺,远处的建筑鳞次栉比,纵横交错的街道上车辆穿梭,行人往来不断,因为所在高度的原因,俯瞰的东西都变小了很多倍,流动和宁静辉映,一切在阳光里显得柔和。
然而,再好的风景也与安乐无关,她从来都没有悲春悯秋的感慨,观望只是无意识的放松。在经历几次生存的挣扎后,她是不可能对周边的环境产生信赖感的,包括在这里,秦凌云并不知道,安乐随身带的包里,有一把锋利的折叠刀。
马斯诺需要层次理论用来解释安乐这类人,再适合不过,她长期处在金字塔最低端,笑贫不笑娼的社会,连归属和爱的需要都没有的她,自尊是什么?安乐心里很清楚,十年前她就当垃圾一样脱了下来。
平地起高楼不是容易的事情,何况是推倒后重新建设。她可以假装,可以扮演,却绝难产生真正的认同感。
秦凌云走进来的时候,安乐端庄的坐着,腰背与沙发椅呈九十度直角,占据座椅三分之一的位置,脸上是温柔和煦的微笑。阳光在她的发梢上打上一层光影,画面恬静美好。
刚刚他和陈墨在电话里谈了很久。秦凌云是一个敏感而细致的男人,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这些年,眼光凌厉的能看穿大部分人得心思,而陈墨的变化实在过于明显。
像他们这类人,不惜利益想去维护一枚无足轻重的棋子,除了感情的纠葛,还能是什么?秦凌云想,陈墨毕竟年轻,沉不住气。
扳倒陈智琛,是秦凌云二十多年来的心愿,并且是和陈智琛的儿子携手,这是多么有趣的事情啊!一个人执着一件事情,漫长的等待和布局,怎么可能不成功?这世界上有两种力量最可怕,爱与恨,它能让人产生巨大的能量。
他不可能放任陈墨将计划破坏。
秦凌云修长的手指在背后用力的屈伸了下,走过去拍拍安乐的肩膀,“中午了,休息一会儿,我带你出去吃饭。”
*** ***
看着手机上来电号码挂断后,屏幕渐渐暗淡,陈墨皱起眉头,又是催他回家的电话,不用想,他就知道这个时候回去,家里肯定有一只粉红色的hellokitty等着他。
但是一周没有回去,暂时没什么搪塞的借口,他想了下,拨了孟行的电话。
“老大,关键时刻还要我出马吧,哈哈!”孟行听到陈墨约他一同回家吃午饭,立刻聪明的知道有何猫腻,在电话里调笑着。
“再废话,我让你下周去盯写字楼的装修。”
孟行立马悄悄了,他讨厌那里的噪音污染和刺鼻的油漆味。约好时间,他也没开车,挡了出租车来到陈墨家门口,朱红色的雕花大门前,陈墨长身玉立,明显等待了一段时间。
“老大,下次我回家,你也陪我吧。”孟行眯着眼睛笑,阳光有些刺眼。
“你可以再聒噪些。”陈墨白了他一眼。
家,冬日里应该是最温暖的地方,为什么对他们而言,都是如此逃避?孟行好奇心很强,可从不问陈墨的家事,他是个敏感的人,知道很多事情是不便言说的。知道而不能改变,还不如什么都不晓得,浑浑噩噩过一天算一天。
两个人并肩走进别墅,家里常年都有人,陈墨是不带钥匙的,按了门铃,“叮”地一声过后,很快门开了,露出杜依依那张巧笑倩兮的脸。
孟行心里嘀咕了下,不知道的还以为老大是客人呢,这小妮子也太反客为主了,就那么喜欢老大么?难道男人不苟言笑比较有魅力?看来以后自己也要换个风格才好。
“陈哥哥,好久没见啊!”杜依依很开心。从放假到现在,每次过来,都看不到陈墨。
“你好。”陈墨微微一笑,抬手打了个招呼,和孟行走进去。杜依依看到陈墨身后的孟行笑脸垮了下,内心腹诽着,这个跟屁虫怎么什么时候都在啊!
孟行倒是很热情的走过去,笑嘻嘻道:“呵呵,依依,真巧,又见面啦!”
孟行边说边上下打量着杜依依,难怪老大叫她‘hellokitty’,果然又是粉红色的羊绒薄衫,配着白色的靴裤,很清爽的打扮,衬得她眉眼如画,可惜这小妞钟爱的粉红色,是老大最讨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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