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芸气的抡起粉拳,往他脑袋上狠狠一砸。
“哎呦!你干嘛?”小帅捂着脑袋瞪了一眼这不可理喻的姑娘。
“我才要问你干嘛?为什么把我扑倒?”
“我扑倒你是怕你站着被棉絮她们俩发现。我马上要去危险的地方,我不想她们俩儿也跟着我去冒险。”
“冒险?!”方芸一听这个就来劲,她爬到小帅跟前,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说道:“你是不是想去找欧阳春华?带我去怎么样?”
小帅打量了她一眼,不明白这小妮子又犯了什么病。“我不是去玩。欧阳春华那里可不比虎头山老天母,去他那里,几乎就等于跳进火坑,出来的几率可能万分之一都不到。”
“你放心!这是我自愿的,死了我也不怪你。”
“但是我会怪我自己。”
“你很在意我?”方芸盯着小帅的眼神,看得他心里一阵发虚。
“嘿嘿.”她笑的很得意。
“你就算不带我去,我也会自己去。不跟你走,我恐怕出来的机会更渺茫..”
太阳快落山了,将两个人的身影,拉得老长。
小帅最终还是拗不过方芸,答应带她一起上路。作为交换,方芸则给马拉蒂莎发信息,说他们出去办事,让马拉蒂莎代为照顾棉絮两女。
来到这里两天了,像今天这样,闲情惬意的在草原上赶路,还是头一遭。
夕阳映在葱翠的草原上,混合成一股金色,将大地装潢的好像遍地黄金。有些起伏不平的土包,将枯燥无味的水平面点缀的颇有几分调皮的味道。
听说草原上的草,叫沙葱。羊儿们吃了这种草,身上的肉,一点也不骚。所以,草原上的羊是最好吃的。
就好像它们不是肉,是集齐大地木之精华芳香的一群小精灵!
方芸时不时的偷看小帅被夕阳映射出金黄色的脸,时而偷笑,时而害羞,脸上细微的绒毛都映成了粉红色。
“救命啊!有没有人救救我的羊啊?”
忽然间,一阵呼救,打破了这唯美如画的风景。
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脸上一楞,“走,看看去。”
顺着声音,二人跑了小半里地,在一处土包后面,看到一个穿着袍子的藏族少女,约莫十八九岁,长得伶俐可人,但是梨花带雨的,又煞是让人心生怜惜。
“小妹妹,怎么回事?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哭?”
方芸忍不住白了小帅一眼,如果她没记错,你好像才二十一!哦不,今天已经是2016年1月1日了,他已经是二十二了。可大两三岁就叫人小妹妹真的合适吗?
“我的羊被两个汉子抢了,我可就指望那些羊来交学费了。”
看小姑娘说的这么可怜,小帅好人心又泛滥了。
“小妹妹,别哭了,他们往哪里走了?你带我们去追,我们帮你追回来。”
“嗯!谢谢你们。”
少女言罢,指个方向,就带着小帅两人去追。
跑着跑着,小帅觉得有点不大对头。为什么呢?这荒山野岭的,两个汉子就算想抢羊,也不可能就这样放过一个如花似玉,娇滴滴的大姑娘吧?
他是好人没错,可如今鬼魅横行,又在这渺无人烟的地方,他也不得不谨慎一些啊。
他慢慢跑慢了些,落在方芸还后面。这下子,他的心,瞬间凉了半截。
同样都在前头,方芸的影子,被夕阳拉得老长,这小妮子身后,毛都没有!
她没有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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