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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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富隐约记起,小时候灰腚土脸的样子,应该属于自己的常态,经常受到母亲、大姐的絮叨。

唉~随便洗两把吧,别弄得太干净了!虽然这样想着,还是习惯地把脖子、耳根洗搓了遍。

林富在慢慢接受重生的事实,也在慢慢适应这个时代、这里的生活、而林富娘时不时的观察他今天异常的举动。

“来宝!来宝!来宝~~”,小妹林香菊今天醒得早,在屋里喊。

称妹妹“小嫚儿(嫚儿地方方言,小女孩的意思)”还是很清楚的。林富没少带着她出去玩,她也没少向父母打他的小报告,多挨了不少揍。长大成人以后,她日子过得很不好,林富没少接济她。

这个小妹,对谁都是正常称呼,该叫姐的叫姐,该叫哥的叫哥,唯独叫他叫乳名,一直叫到上初中,连她自己觉得不好意思了,才改口叫“小哥”。

林富听到叫他条件反射般的跑进套房“咋?啥事?”

“今天可以给我小兔子了吧?”

兔子!什么兔子?林富让大脑飞快运转,嘴上却答应:“对对!,今天给!”

林富想起来有养兔子这回事。

养兔子的地方,在西厢房与正房之间。兔子窝是三层楼式结构,三楼是哥哥林国的,二楼是自己的,最下边是小妹的,只有一窝两只兔子。上两层五个窝,每窝一对兔子,属于包干饲养。育肥的兔子送供销社,可以顶工分,也可以换吃、穿、用物品,就是不能卖钱。种兔繁殖小兔也可以送供销社,主要还是自己留下来育肥。

林富包干的兔子,长势不错。其中一只产仔,期满三十天,可以分窝,答应的就得兑现。

“你穿好衣服就去!”林富爽快答应。

“今天你小哥这么大手,趁着他高兴,多抓两只,喂到过年,去供销社换块花布,大姐给你做身新衣服!”大姐边帮小妹穿衣服边说。

小妹特别高兴,跑到大哥林国那里报喜:“来宝愿意给俺小兔了!”

林国尿了炕,闷闷不乐:“知道啦!”

把尿湿的褥子单独卷在炕头上,盼着早出太阳。

“走了!去场院加班!”大姐说。

生产队早饭前的劳动叫“加早班”,晚饭后的叫“加夜班”。早班,十岁以上十五岁以下的,挣一工分;十五岁到十八岁的,挣一分半;十八岁以上都是成年人,挣三工分。十岁以下的干了没报酬,不干也不批评。

“今天来宝不去加班!”林富娘发话。

“来宝,过来添火,我给你找衣服,身上的好洗了。”林富娘对他说。

“嗯!”

看见灶膛里红红的火苗,林富想起最愿意干事就是给四叔跟厨。四叔是周围村庄最好的厨师,谁家有打墙盖屋、结婚生子等红白事事,基本都是四叔操持。当然,出厨必须由生产队里派遣,算出工。因此,四叔是当时为数不多的大胖子,总爱光脊梁,尤其夏天,一帮不懂事的孩子,爱用指头戳他的肚脐眼。人称“死胖子”,因为“四”和“死”读音差不多的缘故吧,久而久之就是“死胖子”了。

喜欢跟厨,不仅仅学技术,关键能吃到平日里捞不到的美食。如果碰到大方一点的人家,见林富还是个孩子,会多送点稀罕食物。林富习惯把带回来的东西交给父母,父母再重新分配。因为吃过,所以把自己的那份不舍得吃,留给秀儿。

秀儿,学名林娟娟,比林富大三个月。他们是很近的邻居,只隔知青点的小院。尤其是他们的母亲,本来都是同一村的,先后嫁到林家村,又有相同的命运,还成了邻居,好得不得了。所以孩子们自小就黏在一起,在谁家玩就在谁家吃,在谁家睡。

林娟娟,对林富来说太熟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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