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交战区戒严(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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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让将士们灵活地安营扎寨,用大明擅长的战术,应对后金建虏。”

“大明军队要学会‘结硬寨,打呆仗’,用防守的办法进攻,攻守合一,稳步推进。”

这六个字实在简单易懂,以至于皇帝一提出,群臣就能想明白。

“结硬寨,打呆仗”这六个字,实在是符合文臣的胃口,让他们觉得就该这样打仗。

所以主将不固守这一条,是一定要废止的,否则这个战术,根本没法实现——

一旦失陷城寨就要被斩,哪个大明将领敢随意结寨?那不是把自己的性命,寄托在营寨上吗?

皇帝在交战区废止主将不固守这一条,是战术需要。让将领去掉负担,可以随意结寨。

明白这一点后,群臣没有再反对废止这个条款。只是要求不能把条款整体废止,而是一点点商榷这个条款的规定。

朱由检从善如流,没有把主将不固守整体废止,而是先明确废止了失陷城寨这一条,再让袁可立和前线将领商议其它规定。

他对辽东兵马实在没有信心,认为他们野战胜利的可能性不大,所以让大明兵马在野外遇到建虏时第一时间结寨,抵御建虏进攻。

群臣对辽东兵马的信心同样不足,不相信那些将士能在野战中战胜建虏。反而是守营寨这件事,他们更放心点。之前的宁远之捷、宁锦之捷,都是成功例子。依托城寨固守,逼迫后金退却。

成功通过了这一条,朱由检又让袁可立具体商议,看看擅调官军、私藏应禁军器等条款中的规定,到底要废止哪些。要给前线将领调兵权限,也要让前线平民有自保能力。

总之就是一句话:一切以平定战乱为目的,完全按战争需要来。

对皇帝如此通情达理,废止了这么多不适合前线的规定,袁可立很是振奋,觉得有这样英明的皇帝,是大明的幸事。前线作战的将领,能丢掉很多负担。

但是皇帝接下来的话,就让他不是那么喜悦了:

“如今四方多事,尤其是草原险些发生战乱,让大明再开一条战线。”

“所以长城之外、或者说大明本土之外,都应实施戒严。”

“这些地方的事务,朕有权直接决定,避免受到耽搁,影响大明安危。”

群臣对此大多是无所谓,根本不关心大明以外的事务。皇帝想直接处理,那就让皇帝处理就是了,无关朝堂大局。

袁可立却清楚地认识到,皇帝这样是扩充权力,以后像册封林丹汗那样的事情,皇帝能一言而决。

但是让他反对,他也说不出口。皇帝对外面的事情比很多大臣更熟悉,这点他很明白。

而且这些地方无关朝堂大局,他不能因为这些边角的事情,破坏和皇帝的良好关系。

甚至,为了战事需要,他还要帮皇帝扩大戒严区域。

想到西南的事情,袁可立道:

“西南战乱多年,臣以为贵州等地,同样应该划为交战区。”

“要给朱燮元、傅宗龙等人大权,让他们灵活安排战术。”

朱由检点头应允,又强调道:

“贵州属于内地,内地交战区的戒严条款,应该和关外交战区不同。”

“军寨可以根据需要废弃,但是有百姓的城寨,不能随意放弃。”

“具体条款你和前线将领商议,既要符合平乱需要,也不能侵犯百姓利益。”

让袁可立确定内地交战区的戒严条款,朱由检又想到西南应该安排个护军使,和总督、提督组成三巨头负责实施戒严,遂道:

“贵州和临近水西的战乱地区划为内地交战区,实行局部戒严。”

“再推举一个护军使,和朱燮元、傅宗龙一起执行戒严。”

又多了一个官位,群臣很快忘记了大明本土之外都被皇帝下令戒严的事情,开始推选护军使。

闵梦得作为之前的川贵五省总督候选,被第一个提出。

先前被朱由检拟定为湖广巡抚的袁崇焕,同样被提出来。

毕竟在很多人看来,袁崇焕能取得宁远之捷,打仗能力是有的,把他放在前线,比放在湖广更合适。

朱由检对此是无所谓,觉得袁崇焕只要不放在辽东就好。西南改土归流,需要敢想敢做的人才。袁崇焕胆子大点,或许也没不妥。

所以,在袁可立表示朝廷需要闵梦得这样熟悉西南的大臣,建议袁崇焕担任护军使后。朱由检任命袁崇焕担任川贵五省护军使,闵梦得列入兵部侍郎候选。

他的一个目的,像美国总统那样拥有对外事务的主导权,在群臣的漠不关心中,悄无声息实现。

之前册封的海外世袭军官,已经能够兑现。

《明史》对被杀督抚的不完全统计:

帝自即位以来,诛总督七人,崇俭(郑崇俭)及袁崇焕、刘策、杨一鹏、熊文灿、范志完、赵光抃也。帝愤寇日炽,用法益峻,功罪不假贷,而疆事寝坏,卒至于亡。

终崇祯世,巡抚被戮者十有一人:蓟镇王应豸,山西耿如杞,宣府李养冲,登莱孙元化,大同张翼明,顺天陈祖苞,保定张其平,山东颜继祖,四川邵捷春,永平马成名,顺天潘永图,而河南李仙风被逮自缢,不与焉。

(蓟辽总督刘诏被斩,他是阉党,估计在修《明史》的人看来阉党不算人,没有统计在里面。

督师杨嗣昌惊忧交加而死,有的说他是畏罪自杀。如果他没死,崇祯也保不下他,张献忠杀襄王时就说杀他是为了让朝廷杀杨嗣昌。

历史上崇祯皇帝杀了十几个督抚,但他确实不是残暴乱杀。《明史》都只能说他“用法益峻”,执法太严格。

“功罪不假贷”,功不抵过,是大明惯例。明朝的制度太僵化,后期已经不合时宜)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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