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
二十名黑甲骑士护卫着一辆看上去平平无奇的马车穿过了佛朗斯边境,进入了斯班尼帝国境内。虽然头盔遮挡了面容,虽然每一名骑士的身体都挺得犹如路边的杨树一般笔直,但是原本整洁光亮的盔甲已经布满了尘土,胯下这些以耐力著称的巴伐利亚骏马更是显得有气无力疲惫不堪,显然是经过了长途跋涉才来到了这里。
“这里已经是斯班尼境内了,老师。”马车窗户的帘子被打开,随后很快的又关了起来。如果路易公爵在这里的话,那么这位佛朗斯王国的军务大臣一定很惊讶,因为马车里并不是只有吉姆尼帝国宰相俾斯麦公爵一人而已,还有另外一名男子也位于车厢之中。
一名年纪在二十上下,拥有一头吉姆尼帝国境内极为少见的黑色头发,穿着一身只有贵族才有资格穿戴的丝绸长袍,看起来斯斯文文书生气十足,称呼俾斯麦为老师的年轻男子。值得一提的是,如今的吉姆尼帝国皇帝威廉十三世陛下对俾斯麦公爵的称呼同样也是——老师。
俾斯麦的学生很多吗?
不多,两个而已。
“嗯。”坐在年轻男子对面的俾斯麦公爵应了一声,并没有将视线从眼前那本厚厚的羊皮古书中移开。在年轻男子的印象里,从红堡赶到这里的五天急行军路程中,除了必要的吃喝拉撒之外,自己这位名震天下的宰相老师的视线就从来没有离开过他眼前的这本书。
书的名字叫《论光明教会的崛起》,作者是一名已经过世的圣魔导。无论任何人都必须承认的是,论知识的丰富程度,几乎没有任何人能够和一生都在不停的和书籍打交道的魔法师们相提并论。
黑发年轻男子记得俾斯麦公爵曾经对自己说过一句话——不懂就就要问。
于是他就问了:“老师,我有两个问题想要向您请教。”
“说。”俾斯麦伸手翻过了一页书页,视线并没有离开面前的羊皮书。
“首先,为什么我们在离开红堡之后不立刻向东返程回到帝国境内,反而选择向西穿越整个佛朗斯王国进入斯班尼呢?斯班尼人要是知道您在这里的话,一定会不惜一切代价想方设法的加害于您的。”黑发男子的脸上既有不解,也有担忧。
俾斯麦笑了一笑,将手中的书本放了下来,抬头看着黑发男子道:“德里希殿下,或许斯班尼人对你的兴趣会比我更大一些。”
黑发男子的脸微微一红,正是被俾斯麦说中了自己的心事。他的全名是德里希·威廉,乃当今吉姆尼帝国皇帝威廉十三世的幼弟。与其说这位年轻的亲王是在担心俾斯麦的安危,到不如说更多的是在担心着自己的性命。
“殿下不必担心,假如一切顺利的话,我们并不会有什么安全上的问题。”俾斯麦显然看出了面前这位殿下的些微窘迫,因此并没有在这上面继续的纠缠:“这一次前来,我除了想要见一个人之外,也希望让殿下见见一个人。”
“什么人?”德里希有些好奇的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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