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云,我很佩服你勇气。只要你发誓效忠我,效忠我匈奴一族,我便承诺,饶你一命。并让你成为我钦点的中土奴隶,随着我,目睹匈奴人的复兴!”
在於夫罗看来,赵云已经是强弩之末,根本无法来到身边。
并且,他还真的很愿意有一位这样的奴隶,这会让他的荣光,更加闪耀。
“效忠你?”赵云擦拭着银枪上的血迹。
“是的,这是你唯一活命的机会。似你这般武勇的人,在这里真是可惜了。加入我们匈奴吧,只有吾族,才能给你真正的舞台。”
“追随我的王旗,你的名字,来日必定威震这天地!”
於夫罗傲然道。
赵云一笑,“当你的族人在今后的日子里,因为你的死而惊醒梦中,他们会回想起我的名字。”
“……。”於夫罗。
“哈哈哈哈……。”於夫罗笑了,这是他听过的最好笑的笑话。
仿佛一只土拨鼠,在对狼王倾诉他藏身的地洞是多么广阔无垠。
此刻,匈奴人还没有人知道赵云。
但在接下来,这个名字,注定刻在一代代匈奴人骨子里。
外面的大战在继续,每一秒,都有无数的人死去。
激烈的战斗,让匈奴王阵的宁静显得格外诡异。
“看,是子龙!”
典韦滴血的铁戟指过去。
“他还活着!”袁谭看到了那腾飞的身影。
神策军的将士们在这一刻被激励了。
越来越多的人看到了腾飞的身影,包括匈奴人。
这身影所去的方向,他们惊呆了,忘记了彼此的战斗。
赵云飞了起来。
脚踩着匈奴人最精锐的勇士。
在数以千计的刀锋之上翱翔。
草原最强的雄鹰,也无法和他相提并论。
他手中的龙胆亮银枪,便是这世上最犀利的鹰击长空。
穿越了天地间的距离,来到了他所去的地方。
王旗大旜上的金鹰,也为之黯然失色。
“不可能!”匈奴王於夫罗震惊了,他见过的勇士如过江之鲫,从未有人能够在匈奴人最强的亲卫大阵中如此从容。
原来这个人刚才只是在伪装!
他的亲卫无不骇然。
无法相信已被部落的鸟雀,破茧,化身为最高远的雄鹰振翅,如今已经盘旋笼罩在了他们王的上空。
但他们的王绝非草原上的鼠兔,反而是最强壮的狼王。
王者的狼嚎响彻这边大地,金刀的狼爪,斜刺了出去。
赵云此一刻无比冷静,他深知,机会只有一次,也就是只有一招。在这千百最精锐的士兵大阵中,若是一招杀不了於夫罗,再不会有第二次机会。
他的确已经没有多少力量了,此招过后,再不会走出这片大阵。
“大公子,云能追随您,此生无憾矣。若我死去,请您一定要活下去。神策儿郎是那么爱戴着您,是您让他们成为真正的男子汉,是您让他们的家重新像一个家。这个世上可以没有云,但不可以没有您!”
银色的鹰击和金色的狼爪于阳光前碰撞到了一起,散发出夺目的光华。
鲜血随之泼洒天地。
於夫罗的金刀刺穿了赵云的肩头,他看着站在面前的赵云,于傲然中赞叹道:“真是令人惊讶的中土勇士,你超出了本王的想象力,经历了这般艰难险阻之后,终于还是来到了本王的面前。”
看着血流如注的赵云,不屑一笑,“只是可惜,你在本王面前是这等的孱弱无力,仿佛草原上的鼠兔,最卑微的蝼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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