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陆稿荐酱肉煨豆腐糖渍橙皮(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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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含了一块儿放嘴里,开始认真搜“白居易的弟弟”。

很快,网页跳转,显示出答案。

白居易之弟,白行简。

咦,名字蛮好听的。

代表作。

《天阴,阳,交,欢乐赋》

夏皎:“……”

不、愧、是温老师。

的确不愧是温崇月,博采众长,熟读众,学习能力和记忆能力都强,夏皎承认,和温崇月共同探索共同成长这条道路上,前期,因为尺寸的不合适和不适应,夏皎的确尝了不少苦头。但这不要紧,温崇月擅长观察,总能从她的反应中精准无误判断、找到她喜欢的那些点,那些位置。勤奋的老师真真切切贯彻了因材施教这一点,尝到甜头后,夏皎也越来越『迷』恋自己的丈夫,及这种双方都很开心的情。

但是,这不是夏皎被迫疯狂做深蹲的理由。

她的腿都开始疼了。

惨上加惨的是,下一周,夏皎还要去跟着于昙去北京。

温崇月收拾好妻子的行李箱,顺便开始思考给妻子做什么零食,让她路上带着,无聊的时候磨牙。思来想去,还是烤了香喷喷蔓越莓小曲奇,模具是月亮形状的,烤出来也是一枚又一枚的小月亮。

出差前的假期显得如此珍贵,腿酸的夏皎不想辜负春光,只和温崇月一块儿下楼逛了逛。然后发现了温老师的另一个短板——他不太擅长给人拍照片。

夏皎的摄影技术一流,能将水沟拍成尼亚加拉瀑布,能把190+的温崇月拍出来200+的气势,可惜,温崇月拍摄景物的技巧尚可,但拍人物的时候——

夏皎盯着手机屏幕。

她说:“你拍出来的我看上去甚至还不到150。”

“抱歉,”温崇月略带歉意,“下次我单膝跪拍。”

夏皎举起一拳砸他胸口上。

只是傍晚时分,夏皎接到一个陌生来电。

夏皎接通:“你好。”

那边人叫出她的名字:“夏皎?”

夏皎认出这个苍老的声音,是每天都来给宋『奶』『奶』买花的老爷爷。

从冬天过后,老爷爷仍旧过来天天买花,只是宋『奶』『奶』没有再出现过,她知道对方体弱,老人也受不了初春的寒气,因此也申请,多送一朵小花。

夏皎开开心心说:“呀,是您。今天想要买花吗?您可直接去店里——”

“我想和你谈谈,”老爷爷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疲倦,“关于葬礼的花束。”

“我的妻子过了。”

夏皎捏着手机,脑一片空白:“什么?”

“一小时前,”老爷爷说,“正式的葬礼后天举行……我不喜欢他们准备的花朵。念蓉最喜欢你的花,你能接这份工作吗?”

当然可。

夏皎一口答应下来。

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夏皎打电话给蓝姐,又和于昙商量,她将这次出差进修的机、包括补贴让给了其他人。征得同意后,夏皎匆匆去和老爷爷见了一面,也见到宋『奶』『奶』的遗容,她看上去很平静,只是静悄悄睡着了。

宋萧哭到眼睛红肿,几乎喘不上气。她是宋『奶』『奶』唯一的儿的孩子,也是唯一的外孙,小时候一直由宋『奶』『奶』照料,两人间感情自然非比寻常。夏皎带了白玫瑰过去,宋萧已经哭到几乎昏厥,但见到夏皎的时候,仍旧深深鞠了一躬。

老爷爷镇定接待了夏皎,他看上去和平时没什么区别,情绪稳定,说话也有条理,还能平静商议着葬礼的一些情。

这让夏皎稍稍松了口气,至少……至少老人没有伤心过度,这样已经很好了。

具体的花艺策划方案,夏皎晚上开始赶工,她没有休息,温崇月也没有说什么,只是花胶炖了滋补的汤水,轻轻搁她桌子旁。

按照计划,次日原本要和温崇月去木渎,现是去不成了,夏皎白天匆匆赶往老爷爷的方,和他商议花的展览。她晚上熬了夜,精神不太好,昨天晚上初步定稿后,爬到床上,枕着温崇月的胸膛,默默流了一儿眼泪。

这种情况下,温崇月不赞成让她独自开车,自己将她送过去。

离得不算远,等夏皎忙完了,他再去接。

回家时,温崇月从信箱里拿到一封信。

他『摸』了『摸』,信封里像是明信片,还有薄薄的纸张。

翻开看信封上的址和落款,温崇月明白了。

这是去云南玩的时候,夏皎一家店里寄出的时光信封。

是那个售卖公益明信片的店,将当时夏皎写完、封好的明信片保存下来,按照约定,春天的时候寄过来。

信封的收件人是温崇月。

是去年秋天的夏皎,写给今年春日的温崇月。

思考到这里,温崇月目光柔和了许多,他不急着立刻拆信,而是回家,坐沙发上,阳光明媚,猫咪慵懒,他没有蛮力破坏信封,裁纸刀仔细裁开。

温崇月抽出了信纸,展开。

娟秀的字迹他面前打开,是当时夏皎认真写上去的。

「崇月:

展信如晤。

写下这封信的时候,你正我的身边看。云南的云朵好低啊,低到好像触手可及,太阳也好,好到让我想要抱一抱你。

不过不可,店老板还,我还是很胆小,不好意思众场合下去拥抱你。

但你看起来真的很好看,好看到让我忍不住买了信纸和明信片,你旁边悄悄写下这样的语句。

说起来真的有些难为情,我已经好久好久没有写过信。现写信,也不确定自己的格式是否正确。刚才还写废了张信纸,都是你帮我要的……好苦恼。

尤其是现,当你问我“写什么呢”的时候,我只能慌『乱』告诉你,写“寄给朋友的信”,伸手盖住,等你转过身后再偷偷继续写。

我好紧张,幸好你没有追问。

其实这封信不是寄给朋友,是寄给你。

当着你的面撒谎好困难呀,我的手心不争气,冒出了好多好多的汗,希望不要留信纸上。

我记得亲时候,和你说到过,我是一个越是着急越是容易做错的家伙,听起来好失败。

你笑着和我说,说不定化拙为巧,一点小小瑕疵完全影响不了太阳的光辉。

真奇怪,家都说“弄巧成拙”,只有你告诉我,“化拙为巧”,告诉我,太阳光下不意瑕疵。

我一直认为闪婚是很冲动的一件情,两个对彼此不了解的人因为热血上头而仓促敲定伴侣,听起来很危险又很愚蠢。

感谢你,稳稳接住了我所有的冲动。

你让我明白,我所需要的不是一个异『性』,而是一个能够完美沟通、互理解的另一个灵魂。家的含义也非一个房子,而是能托住我所有失落的怀抱。

遇到你之前,我从来都没有想到有人愿意听我讲这么多琐碎又奇怪的情。我那些『乱』七八糟的东,你的聆听下好像都变成了闪闪发光的宝石。

也正因为这样,我想了好久,还是决定告诉你,关于一个我藏了很久的秘密。

我了五年的时间,悄悄仰慕着一个人,又了五年的时间,来说服自己接受对方的确无缘这件。但是我放弃后的第二年,他出现了。

那个人,是你。

最近,我一直思考,是不是要将这件听起来很怪的情藏心里面,毕竟它始终是我的一厢情愿,是我青春期彷徨时候的一点小情绪……听起来还这样难为情,你甚至都不知道这件情,但我想,暗恋一个人应当是不犯法的。

这不丢人。

我们从“认识”到领证甚至不到24小时,时间很短,对不对?你或许认为我们的婚姻很草率。嗯……好吧,我承认,的确有点草率。

这概是我这一生做的最冲动、也是最不后悔的情。

然后悄悄告诉你,其实,十年前的我曾偷偷梦过我们的重逢,只是十年前的我为它真的是一场梦。

我始终感激和你的遇。

关于我写这封信的原因,其实也不是想要和你要什么,更不是展示给你看,‘瞧啊我爱你这么久我好可怜,你后要好好对待我’,不是的,温崇月,温老师,我不向你要那些同情和怜惜,我从不为自己的感情后悔。

或许是今天的阳光很好,很舒适,落你头发上的时候,温柔辉煌,我忽然想要告诉你。

只是想让我藏了这么久的秘密,也能晒一晒太阳。

我爱你。

前的你让我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现的你让我拥有了将它告诉你的勇气。

我爱你,始终如一。

爱你的妻子,

夏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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