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青很认真,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内,没有拿出过放在斜挎包内的手机,她今天出门没有带上她的那副黑框眼镜,所以把头埋得很低,低得只能看见书中晦涩难懂的各种数理函数,丝毫都没有注意到对面投来得打量眼光。
阿伟喜欢把书拿在手上,只有书根的一侧靠着桌子边,他注意到陈文青有一个跟自己一样的习惯,每当遇到难处,就喜欢啃手指,每个指头,每个指甲盖旁边,明明是属于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在被牙齿无情啃噬之后,竟没有一丝痛感,只有每次洗衣服又或是泡澡时,等到十指发胀,看到那些坑坑洼洼,才明白自己造的孽。又或是一下子不小心,扯破了皮,流下了血,本人却没有半点悔改之心。
直到那两张A4纸已经找不到下笔之处,陈文青才抬起头,正好这时阿伟被书中那柄漆黑的刀迷了眼,他看得很认真,右腿虽然不至于发出声响,还是不自觉地抖着,出神的样子竟让女子不忍心打扰。
“醒醒!”
《天涯明月刀》一共不到十七万字,阿伟从小看书便可以一目十行,又是在全神贯注的情况下,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已经翻到了小说的扉页。等他注意到时,对方的姑娘睡得正甜,青丝被夹在脸颊和双手之间,留下了红印。
手机时钟提醒他到了饭点,于是他起身走了过去,用手轻轻拍了拍她的左肩。
陈文青睁眼只看到白茫茫的一片,眼前的男子也成为了一团光晕中的黑影,她熟悉图书馆的灯光,知道这种让人不舒服的异样感是源自眼睛充血。
“几点了?”
“5:26”
阿伟看着女子大拇指顶住自己的太阳穴,食指关节不停地绕着眼眶打转,和他高中里一日两趟的眼保健操并没有不同,虽然全国各地的教材,大学录取分数都不同,这保护眼睛的动作倒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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