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女儿是罕见的内热体质,要想怀孕生子的难度太大,老夫之前看过一本古籍,古籍上记载内热体质的女子找夫婿就不能找那些身体瘦弱的翩翩君子,而是体格强壮的伟男子。”
洛云易不懂什么医术,不懂什么内热外热,但是老郎中话里话外的意思还是听懂了,自家宝贝女儿之前的三位夫婿不都是那些弱不禁风的翩翩君子吗。
王十三郎肩上挑着自己的收获,脸上带着丰收的喜悦,那挺拔的身姿,那纯真的笑容,很是感染洛云易,这个少年一看就是个良家子。
少年郎的这身体格,老郎中的悄悄告诫,洛云易福临心至,高呼一声:“少年,你要婆娘不要?”
突兀的声音传到耳边,王十三郎停下欢快的步伐,打量小路上的马车,总觉的这句话有点莫名的熟悉感,好像在哪里听过。
马车车厢车窗,一位老者一脸富态,浓眉大眼不像是开玩笑逗人玩的。
“好看不?”
少年郎的回话,洛云易一乐呵,要是问别的不好说,问的相貌,自家小棉袄可是名列前茅。
“人间绝色!”
洛云易没敢说绝代佳人,一是怕自家女儿听见伤心,二是怕其他人一听到这四个字容易联想到自家女儿。
人间绝色?真的假的?
王十三郎眨巴眨巴眼睛,咂摸咂摸嘴巴,隐约觉得那句熟悉的问话,后面出场的好像也是一个人间绝色。
“要!”
少年郎简简单单一个字,洛云易差点涌出热泪,宝贝女儿终于有人要了。
不待车夫停稳马车,洛云易从车厢里直接跳下,踉踉跄跄差点摔个大马趴,急急忙忙走到王十三郎跟前上下打量。
浓眉大眼,挺拔魁梧,一表人才啊,更难得的是这清澈的眼神,纯真的笑容,一看就是良家子。
老丈人看女婿,越看越高兴,越看越欢喜,“少年郎,介绍介绍。”
额,这就到了相亲环节了?这神圣峰羽化神朝的人都这么直接的吗?
王十三郎也没犹豫,“老伯,我叫王十三郎,今年十八岁,其它的没有了。”
一脸富态的老者,一辆豪华的马车,想来家中多有余财,以后应该少不了吃喝,王十三郎介绍自己的声音洪亮清脆,事关自己的肚皮,大聪明王十三郎藏了一手,没说自己失忆的事情。
“好!好!好!”
老话说的好,女大三,抱金砖,女大六,总吃肉。
准老丈人洛云易捏捏王十三郎的肩膀和隆起的胳膊,再捶打几下胸膛,好小伙,这身板,真硬。
这体格不错,就是年纪有点小,自家小棉袄是个老大难,好不容易遇到一个不知情的,自己也满意的,先糊弄回家成亲再说。
“十三郎啊,家中父母可在?”,准老丈人洛云易继续打探准女婿的家庭消息,查户口,问情况。
“老伯啊,小子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准老丈人洛云易多精明,一听就知道这小伙子是个孤儿,家中没有父母长辈,无形中少了太多的唠叨和不满,这下子对王十三郎更加满意。
“那就这么定了!”,准老丈人洛云易前面的“准”字去掉,成了老丈人洛云易,老丈人也怕夜长梦多,也怕小伙子反悔,立刻开口同意这门亲事。
这就完了?王十三郎有几次腹中饥饿难以忍受的时候,趁夜跑到村中,寻摸点吃食,也听到村民谈论成亲的繁琐。
什么媒人啊,什么聘礼啊,什么良辰吉日,什么八抬大轿啊等等。
王十三郎还想着小心翼翼,唯恐露出失过忆的马脚,没想到老丈人这么干脆,恨不得自家女儿立刻出嫁,这老丈人能处。
“小婿王十三郎,拜见老泰山。”,王十三郎肩膀上还有扁担,不能拱手,只能弯一下腰施礼,声音洪亮高亢。
“好好好,贤婿啊,好好好。”,老丈人激动万分,老大难的问题终于解决,一个劲的叫好。
马车车厢中的绝代佳人洛倾城依旧黯然神伤,毫不在意自己父亲刚刚给自己找了个小丈夫。
王十三郎咧开大嘴,也很高兴,饿肚子的问题解决了,还多了个婆娘,这可是天大的喜事。
过几年生他七八个小崽子,没事的时候吼几句婆娘,打几下崽子,王十三郎感觉自己走上了人生的巅峰。
“老泰山,等等。”,王十三郎突然想到什么,老丈人笑容一滞,心中求神拜佛,可千万别出什么差错。
王十三郎取下肩膀上挑的一扁担鱼,双手高举,递到老丈人面前。
老丈人看着一扁担鱼,不知道什么意思,“这是?”
“彩礼!”,王十三郎想起无名小村庄村民说过的成亲环节,孤身一人又身无分文,只有这一扁担鱼,“有些寒酸,希望老丈人不要嫌弃。”
“喔呵呵,好好好,贤婿啊,老夫收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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