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花落两由之谬骞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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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部戏边拍边映,足足占据荧屏一年,而她也不得不日夜守在男主角周润发的身边。后来她拍张爱玲的《倾城之恋》,里面有台词说,这一座城沦陷了,不过是为了见证他们的一段感情;似乎也可以说,整个香港与整部《狂潮》,那一年见证了她与发哥的初恋。

她成了周润发的女友,也成就了两个封号:“第一位有演技的港姐”,以及“香港最会穿衣的女人”。

在后人对她的评价中,都说她并不够美:高颧骨,细眼睛,典型的潮州女子长相,欠奉艳光。但她够型格,识打扮,那种极具时代感的味道,仿佛只有巴黎的女人才可以比拟。后来文隽回忆她时,总是如此形容:能把英语法语普通话说得如白话一般精熟,在上世纪70年代月薪300元的时候,便敢穿YSL去拍戏——等到《狂潮》演完,她成了周润发的女友,也成就了两个封号:“第一位有演技的港姐”,以及“香港最会穿衣的女人”。

那个男人,在当时还没被称为发哥,也没发胖,当然也没有后来的城府。他在记者面前毫不掩饰地谈起这个日夜相对的女子:她挺好,与她相处后,我才真正领悟到缘分的含义。

对于一个只受过中二教育的清瘦少年来说,这已是最文艺的表达。

初恋最是甜蜜,他们头顶头在冰室共饮一杯茶,他们手挽手从《胡越的故事》一直演到《倾城之恋》,全香港的观众,都是见证;但初恋也最是脆弱,4年之后,她已被时光打磨成一位自成一格的文化偶像,他却仍在原地踏步,演着与本色相似的忠厚青年。没多久,小报上就有了这样的消息:缪骞人移情别恋,周润发暗自神伤。

多年以后,他才隐约透露:当年缪骞人离去的理由是“无法沟通”。当她与他聊经史子集时,他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庄子》、《史记》;当她跟他说齐白石、徐悲鸿时,他唯一想到的是《老夫子》;大家闺秀与穷小子的差别,大抵就是如此。你不能说她趋炎附势,只能怪他不识情趣。后来,她的绯闻对象是谢贤,他每天到片场为她挽梳头箱,后来又一掷20万购买新游艇,邀她到海上晒太阳。

但她仍觉谢贤油滑,直至林秀峰出现。这位林秀峰,是恒生银行创办人林炳炎之子,自小的乐趣是马球与古董,会弹钢琴,家里储着满墙的黑胶碟,还懂得亲手下厨调制海龙王汤博佳人一笑。他特地拍来“HK1”车牌的劳斯莱斯魅影载她四处兜风——这个桥段,后来在多部电影里,都有影射,正是富家公子追女仔的绝招。

她沉浸在过度甜蜜的攻势中,当然看不清鲜花与亲吻后的隐藏着一段商业机谋:林秀峰当时刚刚成立佳视,选一个大红大紫的女星谈恋爱,无疑是最佳的免费宣传。

后来她和林秀峰的恋情无疾而终,但恋情的失败并不影响她的演艺成绩——她是许鞍华等文艺片导演最为钟情的演员,在他们心目中,只有她才有那份气质。她拍的电影其实并不多,每年只一部,电视剧集一共也只演过两部。但金马奖和金像奖,却仍然毫不吝惜地给她不断提名,很长一段时间,她的迷离气质都成为一个特殊的文化符号。

后来有人评论,上世纪70年代初至中期香港经济腾飞,港人开始自觉地向西式生活靠拢。缪骞人的那份西方演艺知识分子的气质,便成为他们最好的偶像。而她也越发的飘逸出尘,从《女人心》、《梦中人》到《舞牛》,一部部把她布尔乔亚女神的位置打造得越发坚固。在那个时代,仰望她的青年男艺人有许多,其中一位叫张国荣,一位叫林子祥,有个叫做黄秋生的男人,到现在还写博客记念他;另外一个叫做刘德华,索性就直接对她的丈夫说:“如果你们离婚,请第一时间通知我。”

这位丈夫叫王颖,美籍华人导演,她在茫茫人海中遇到这个男子,三个月就与他定情成婚。以王颖的才气,绝对配得起她的格调:这个男人拍过文艺片《喜福会》与《中国盒子》,执导过詹妮弗·洛佩兹主演的《曼哈顿女佣》与苏珊·萨兰登和娜塔莉·波特曼主演的《芳心天涯》,是少有的能够自由游走于好莱坞主流制片与独立电影的才子。据说他们结婚时,连酒席都没有摆。几个月后王颖的父亲才看到报道,惊怒之下,这位老父直接来到新婚夫妇的家中:“你们的存款还不足3000美元,结什么婚!”

1991年缪随夫迁居美国。那么多的女星息影了又复出,她却像一抹轻烟一般,再无可寻。她只与几位老友保持着联系,比如朱玲玲,比如许鞍华,但肯定没有周润发。每隔数年,香港都要传出一回“缪骞人已死”。

许多人想找她拍片,但她无一例外地拒绝。就连她的丈夫,近30年也无法说动她亮相荧屏。他每每来到香港,许多人第一声称他为“缪先生”,第二声就问“缪骞人怎样才会复出”,到最后,不厌其烦的她竟然抛下一句:“我憎恨电影,此生都不会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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